天津信托:从资管新规看区块链技术在信托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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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创新综合部)

摘要: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关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统一了大资管行业的监管口径,开启了资管行业的崭新时代。资管新规在对传统业务进行规范的同时,也指明了许多新的业务发展方向。区块链作为一种新的技术手段,如何与资管新规背景下的信托业务相结合,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区块链技术的价值

区块链技术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方式。区块链技术最大的特点是重建了信用机制。2015年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封面文章中把区块链比作信任的机器。区块链技术能够作为重建信用关系的工具:通过将各类主体间的信用关系通过几乎是零边际成本的方法重新构建后,使得包括金融交易在内的所有的交易方式得到改变。

区块链的价值来自于新的治理机制。现在的公司治理机制中主要是“三会一层”的议事规则,而区块链世界中通过建立以共识算法为基础的数学的治理机制,同时平衡去中心化成都以及性能效率,建立一种新的治理机制。

除此之外,区块链技术能够建立全新的经济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是在一个去中心化的组织下,完全开源的场景模式下,完全免费的商业模式下,由区块链各个参与者自发进行的,由此看来,通过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完全有可能建立一个全新的、开源的、免费的、共享的、完全自组织的新的商业模式。

二、资管新规背景下的区块链技术应用方向

1、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

资管新规的涵盖范围和信托公司业务范围并不完全重叠,财产权信托、资产证券化业务不适用《资管新规》,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收缩的压力下,预计资产证券化市场将会扩张,信托机构在这一领域的受托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大有可为。区块链技术具有保证最底层资产数据不会被他人恶意篡改的优势,因此能够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得到广泛应用,能够保证资产的真实性,从而增加可信度,降低融资成本。

通过区块链技术以及人工智能技术,使得能够通过算法对于资产进行评级,能够提供更加客观更加丰富的信息,对于资产增信是有益的;资产证券化通过区块链技术的使用能够有助于对非标资产的信息披露,有利于监管部门对于非标业务的监管;通过区块链技术能够使得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各参与方对于资产状况及时了解,防止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由此可见,通过区块链技术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相结合,能够使得资产证券化各参与方能够有效了解底部资产,实时掌握资产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对于监管者而言,能够有效的了解相关资产的规模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

2、家族信托业务

监管机构提出,家族信托及公益(慈善)信托领域不适用资管新规的有关规定。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需要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之力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由于家族信托时间跨度很长、信托目的多样、金额较大的特点,区块链技术在家族信托领域将存在许多结合点。

第一,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将家族信托中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合同记录到区块链的公开分布式账本里。由于区块链技术的特性,可以保证文件数据不被公开的前提下公开文件的所有权归属;

第二,区块链技术可以将家族信托业务中各方面存证结合,使得相关业务记录更加完整;

第三,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将信托公司以及业务相关机构对于资产的管理使用进行记录,从而对于业务的参与方在资产管理中的尽职管理行为进行记录,对于参与方尽职行为进行证明;

第四,在家族信托业务中可以应用只能合约技术,将资产托管期内发生的各种事件自动执行,实现将资产收益、资产分配以及资产说有权关系的自动更新。

3、公益(慈善)信托业务

区块链技术同样可以用于公益(慈善)信托业务中。通过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将公益信托流程中的相关信息(捐赠项目、募集明细、资金流向、受助人反馈)存储于区块链上,同时将信托公司管理资产的整个过程存储于区块链上,使得信息能够永久保存且不可篡改,从而能够使得慈善信托事务管理整个过程都能够进行追踪,防止出现造假的情况,使得慈善信托业务的公信力得到加强。

同时,信托公司可以将慈善信托相关参与方的各类行为都存储于同一个联盟链中,并且将该项信托业务的相关数据存入同一个联盟链中,使得数据能够在所有参与方之间共享,提高效率,降低信息沟通成本,并且能够对项目有着更有效地监管。

4、消费信托业务

消费信托业务具有普惠金融的属性,通过信托与消费紧密结合、信托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可以极大的提升信托金融服务的广度与深度,向市场提供优质的消费金融产品与服务。

区块链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属性使得消费金融业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陌生人信任、交易成本高等问题得以解决,使得信托公司在场景消费这类小额分散化业务中也可以进行主动管理,提升了信托在消费金融业务中的参与程度,降低了业务风险。

三、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资产信托管理

1、数字资产与信托

近年来,随着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不断成熟,新的金融科技改变了资产管理行业的传统运作方式,资管新规对于新的金融科技的应用持开放态度,对于智能投顾等新技术专门进行了定义和规范。

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与发展,由最初的通过智慧与劳动在物质世界中创造大量财富,转变为通过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创立信息时代,从而使得信息以光速在个体中流动,从而使得数据的规模产生指数型增长,使得大数据在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中都获得了极大的应用,帮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这个世界。由于数据在人类世界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从而使得数据的价值越来越高,甚至成为了一种新形式的财富。

信托制度的财产隔离、受托管理等职能与数字资产具有很好的契合性。数据资产的使用权价值高于所有权价值,委托人可将其所有的数据库资产作为财产权设立信托计划,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聘请专业的数据资产运营机构合理的运用数据资产,产生的收益作为信托利益分配给投资人,委托人可以通过信托受益权转让等方式形成数据资产价值变现。

2、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资产信托管理中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起源于2008年,技术十分新颖,由于存在着去信任化、分布式、高透明度等特性,使得这项技术得到了全球许多领域的广泛关注与研究。具体地说,由于区块链存在着分布式系统的特性,从而能够将人与人之间的信用关系转移到对机器算法的信任上,同时由于机器算法是按照公允的代码进行客观运行的,使得可信度大大加强。

从信托行业来看,未来可以将信托行业制度与相关的资产以及区块链技术进行结合,进行金融创新,通过对数据价值的挖掘,推出以数据资产为基础的信托产品。数据信托是委托人将其所有的数据资产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委托数据服务运营商对信托财产进行专业管理,由此产生的增值收益按照信托目的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合格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信托受益权,从而能够参与到信托受益的分配中,同时,委托人通过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获得现金对价,能够使得数据资产的价值得到实现。信托财产所具有的独立性与大数据的商业使用要求非常契合,未来可以在数据权属确定性、数据风险定价与交易、商业模式设计、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结合信托财产的特点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论探讨与现实应用。

业内对于数据信托在未来的发展前景多数专家持积极乐观的看法,认为数据信托从制度设计以及金融科技上都存在着较大的潜力与优势,普遍认为数据信托的最大价值是能够通过将数据的价值挖掘出来,使得企业的数据资产能够变现,更加高效合理的利用数据,使得金融效率得到提升。

综上,我们认为在资管新规背景下,信托业务和区块链技术可以在资产证券化业务、家族信托、慈善信托、消费金融等方面很好地结合,改进现有业务模式,更好地发挥信托作用;同时,数字资产信托领域可能是未来信托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区块链在数字资产信托领域的应用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索。

(本文作者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徐洋、创新综合部吴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