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全力创建无黑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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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津日报

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安排,5月30日上午,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组长王伟光向我市反馈督导情况。市委书记李鸿忠就做好督导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主持,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副组长刘玉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市委副书记阴和俊出席。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今年3月31日至4月2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2 督导组对我市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5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听取了天津市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督导报告等相关文件。

王伟光向李鸿忠、张国清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和郭声琨同志讲话精神,要求天津市按照督导工作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督导工作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督导组向天津市移交了《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报告》、《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问题清单》、《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问责建议清单》。

王伟光指出,天津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站位高、谋划实、力度强、战果显著。在全国首先提出创建“无黑”城市的总体目标和评价体系,提出黑恶案件线索、积案、新发案“三个清零”的阶段目标,坚持专项斗争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形成了对线索快速发现、核查、反馈的扁平化指挥作战格局,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从督导情况看,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政治站位方面,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理解不够深不够透,压力传导不够到位,有的地方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依法严惩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敏锐性还不够高,依法办案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打财断血”力度还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发动群众力度不够,对一些重要线索仍未开展深入核查。综合治理方面,一些行业监管部门自觉投入专项斗争的意识还不够强,一些领域突出问题尚未全面根治,标本兼治的合力尚未形成。深挖彻查方面,有的区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移送仍存在衔接不够顺畅的情况,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来源相对单一,打“伞”工作进展不平衡。组织建设方面,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还需久久为功,对村霸乡霸、宗族恶势力依然在某些地方盘踞的情况应保持高度警惕。组织领导方面,有的区领导小组构成不够科学,有的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只挂名,不出征”的情况依然存在,有的区级政法机关在加强信息共享、整体联动方面还存在不足,基层专业力量不足已成为制约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瓶颈。

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王伟光提出六点建议:一是始终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打赢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的政治战;二是始终坚持依靠和发动群众,打赢人人参与的人民战;三是始终坚持“四个结合”,打赢“扫黑除恶打伞断财反腐”的总体战;四是始终坚持“三个再一遍、两个大起底”和“一个重攻方向”,打赢专项斗争的持久战;五是始终坚持落实问题整改清单,打赢攻克重点疑点难点的攻坚战;六是始终坚持打防结合,打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歼灭战。

李鸿忠表示,中央督导组反馈的督导意见,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令人警醒。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检验,作为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再对标再对表的实践过程,作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为之为,切实增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一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市委坚定自觉地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交差”心态,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虚不空、不走过场、落地见效。二是聚焦问题抓整改,对照中央督导反馈意见和整改问题清单,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限时整改。三是督查问责抓整改,加强对整改落实全过程督查和跟踪问效,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见底到位。

李鸿忠强调,要以督导整改为契机,在重攻方向上持续用力,紧紧抓住“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不放松,深挖深查“官伞”、“警伞”、“庸伞”。要在重点难点上持续用力,紧盯重点案件、疑难案件、历史积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要在源头治理上持续用力,把专项斗争工作力量和保障向基层下移,全面推行“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健全完善“打、防、管、控、建”一体化制度机制,全力推进“无黑”城市创建。

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全体成员,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协有关副主席,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武警天津市总队司令员;市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