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权益,我们守护|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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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吗?作为金融消费者,我们不仅享有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更享有法律法规保障的合法权益。了解这些权益,是保护自身利益的第一步。今天,天津信托为您详细解读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益。

 

01 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建立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重点解读:金融机构应当保障您的资金安全,采取严格措施防范风险。

 

02 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重点解读:您有权了解所购产品的真实情况,金融机构需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03 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或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重点解读:您有权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和产品,任何人不得强制交易。

 

04 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应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重点解读:金融机构不得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或加重客户责任。

 

05 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重点解读:因金融机构过错造成损失时,您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06 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重点解读:您有权获得金融知识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教育。

 

07 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因金融消费者的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重点解读:您的个人尊严、民族习惯、宗教信仰等应当受到尊重。

 

08 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重点解读:您的个人金融信息受法律保护,金融机构应当予以保密。

 

天津信托始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首位,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全面落实八项权益保护要求,与您携手共建和谐、健康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