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保专题】以案说法——反洗钱
识破洗钱陷阱,守护资金安全
【案例】
2022年5月,被告人李某收购包某、陈某等人从境外走私的煤炭3000余吨。期间,为伪造煤炭来源,李某联系他人以某公司名义走账、开具发票,并将购入的走私煤炭与从国内采购的煤炭掺配后销售。煤炭货款又通过某公司多次流转,最终汇入走私犯罪分子实际控制的账户,李某在此过程中获取“好处费”13万余元。法院以洗钱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1洗钱与反洗钱
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具体方式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汇往境外等。洗钱是一种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会扰乱正常经济秩序,甚至可能影响国家声誉和经济安全。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从而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其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反洗钱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上述案例中,李某明知是走私犯罪所得,仍通过联系他人以某公司名义走账、开具发票等方式,以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并从中获利,其行为已经构成洗钱罪。法院以洗钱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彰显了法律对洗钱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
02常见的洗钱方式
“跑分”洗钱
不法分子以“高薪兼职”“轻松赚钱”为诱饵,诱骗务工人员提供银行卡、手机支付账户收款,并按照不法分子要求进行转账付款,从中赚取所谓的工作报酬,最终沦为洗钱的帮凶。
出租出借银行卡洗钱
不法分子会利用人们贪图小利的心理,引诱持卡人出租或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并承诺支付一定的“好处费”。一旦持卡人上钩,他们的银行账户就可能被不法分子控制,用于分散转移赃款,从而实现洗钱的目的。
网络赌博洗钱
不法分子伪装成实体企业,掩饰赌博资金,通过网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支付手段,收取赌博资金实现网络赌博资金流动,并不断更换商家编号和名称,达到洗钱目的。
虚拟货币洗钱
我国明确禁止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但不法分子常以买卖外汇在部分国家合法作为幌子,来诱导我国民众在国内开立银行账户和虚拟币账户,帮助其实现地下钱庄的资金转移交易。
03如何远离洗钱风险
洗钱套路千千万,如何才能远离洗钱风险?小天给大家几点提示。
一是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合法的金融机构在监管下开展金融业务,并对业务过程中依法获得的客户信息予以保密,能够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二是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在办理金融业务时,投资者需要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主动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信息,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证件核验。如个人信息发生改变,应及时前往金融机构或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更新;
三是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件和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不仅是投资者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不仅会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还可能成为他人洗钱的“替罪羊”。
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大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涉及资金问题的时候务必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避免沦为“洗钱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