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一季度一般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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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要求,现将我公司2026年一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12026年一季度,公司新增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金额为71.69万元,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支付运营费和劳务费等。

22026年一季度,公司新增信托财产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金额为235.17万余元,主要为向关联方支付投顾费以及关联方投资我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等。

3公司与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投资顾问服务类业务统一交易协议(2026年度-2028年度)项下20261季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97.60万元,已累计使用额度197.60万元。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代销业务统一交易协议(2025年度-2027年度)项下20261季度未发生关联交易,已累计使用额度0.65万元。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