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二季度一般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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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要求,现将我公司2025年二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12025年二季度,公司新增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金额为158.52万元,主要为向关联方开展立减金业务提供阶段性的流动性支持。

22025年二季度,公司新增信托财产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金额为130.60万余元,主要为关联方法人为满足自身投资需求,投资我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等。

3公司与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投资顾问服务类业务统一交易协议(2023年度-2025年度)项下20252季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70.18万元,已累计使用额度1590.5万元。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代销业务统一交易协议(2025年度-2027年度)项下20252季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650元,已累计使用2720元。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