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要求,现将我公司2023年三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1、2023年三季度,公司新增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金额为215.221万元,主要为向关联方支付特约服务费、委托出租及物业服务费等。
2、2023年三季度,公司新增信托财产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金额为405.99万元,主要为我司以信托财产向关联方支付相关费用;关联方法人为满足自身投资需求,投资我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等。
3、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投资顾问服务类业务统一交易协议(2023年度-2025年度)项下2023年三季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88.22万元,已累计使用额度188.22万元。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