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8号)等监管文件最新要求,结合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重新核准的业务范围,公司启动章程修订工作。公司股东会2026年第1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订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批复同意(《天津金融监管局关于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津金复〔2026〕219号))。2026年8月28日,公司已就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经营范围完成市场主体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