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点击次数:日期: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设立,合法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近期,一些非金融机构以与我公司合作的名义在其网站或通过其他渠道公开发布涉及我公司信托产品的信息。我公司特此郑重声明:

一、《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下发之后,我公司根据中国银监会的要求,规范信托产品的推介销售行为,并未委托任何非金融机构推介销售本公司信托产品,也未以其他形式与其开展合作。

二、一些机构未经我公司书面委托或授权,擅自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公开宣传或销售我公司信托产品并宣称与我公司有业务合作的行为,是对我公司利益和声誉的侵犯。我公司要求相关机构停止上述宣传销售行为,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三、对于相关机构未经我公司书面委托或授权擅自在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上推介、销售我公司信托产品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我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您在认购经我公司审核批准发行的信托产品时可致电我公司财富中心(电话:022-28408110、022-28408118)及天津信托财富中心滨海部(电话:022-65838275、022-65838280、022-65838285)进行产品登记预约或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tjtrust.com)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我公司与其他机构合作仅限于我公司授权认可的正规金融机构。请您对于通过其他渠道所获得的各类宣传信息保持高度警惕,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特此声明。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15日